山东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山东省的幼儿园近日又迎来一大利好——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通知,将全省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710元。该政策不仅覆盖所有公办幼儿园,对市、县(市、区)认定公布的达到相关办园标准,且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2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也按公办幼儿园标准给予生均经费补助。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财政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增加学前教育投入,先后支持实施了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学前教育的支出达到46.5亿元,比2010年的3.8亿元增加42.7亿元,全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显著扩大,普及水平持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学生资助制度逐步健全,有力促进了全省学前教育长足发展。
一是增加省级奖补资金投入。自2011年起,省级财政开始安排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支持市、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最初规模为3000万元,此后逐步递增,2018年,省级安排的学前教育奖补资金规模增至3.9亿元,显著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并对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困难县等欠发达地区给予倾斜;在资金使用上,由各地统筹用于多渠道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在强化市、县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发挥省级资金的对下激励引导和杠杆作用,调动各级积极性,共同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投入。
二是完善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体系。制定实施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运转保障水平,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责落实,省财政结合学前教育奖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资金加大对市、县的支持力度。
三是支持学前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实施公费师范生乡村幼儿教师培养计划,2018—2020年,省财政每年安排补助资金,支持招收1500名公费师范生,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培养高层次幼儿教师,提高农村幼儿教师质量。省财政每年还安排1000万元,支持开展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省级集中培训,带动提高幼儿教师素质,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四是落实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自2011年起,山东省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比例是全省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数量的10%,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助学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落实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各级财政共同负担。2017年,全省共为27万名困难幼儿发放助学金3.83亿元。此外,自2016年春季学期起,山东省出台政策,免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保教费,全年共为1万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除保教费约1600万元。
五是强化市县投入主体责任。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和“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省财政将督促指导市、县财政切实落实投入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努力增加学前教育资金规模,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各项资金来源,更好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孔进 严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