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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普惠园、营利园并行——你为孩子选哪个?

2019-02-12 12:32:29.0

2018年11月28日9:00 ,在山东济南南郊宾馆俱乐部四楼礼堂 ,教育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解读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介绍了有关情况。

东哥看了对《意见》各大部分的解读,的确是学前教育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只不过在第二部分的解读中,有些困惑。

《意见》第二部分主要是对学前教育优化布局结构提出的一些要求:

为了实现我们的普及、普惠的目标,我们必须在办园体系上,在办园结构上有合理的设计。强调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园,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的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的发展,使办园结构和资源供给既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强烈愿望,又要满足一些家长多样化的选择性需求。实际上,将来在我们的办园体系当中,有公办园,有普惠性的民办园,这是主体,绝大多数,同时还有一部分营利性的民办园,满足家长选择性的需求。(以上为会议文字实录)

显而易见,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学前教育的强烈需求,是《意见》的主要方向——那么,公办普惠园自然是大力发展的方向,2020年50%的比例目标就是明证。

作为家长,你会选择公办普惠园,还是民办普惠园。亦或是民办营利园呢?

从需求的角度讲,“使办园结构和资源供给既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强烈愿望,又要满足一些家长多样化的选择性需求”这句话已经确认了以公办普惠园为主题,民办普惠园为辅助,民办营利园为补充的大方向大原则。

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公办普惠园自然是不二的选择——东哥个人意见,民办普惠园还是应该与公办普惠园有所区别的,例如国家政策或者补贴等方面的倾斜,或者说,收费会稍高一些——那么,区别是什么?

显然仅仅是收费的区别,不足以区分公办普惠园与民办普惠园,收费区别的比例差距应该在什么样的区间内,也是一个难题:公办普惠园的教职工纳入国家或者地方财政体系的话,民办普惠园这部分开支却要来自于孩子的园费,在这个基础上的“普惠”,与公办普惠园的“普惠”,显然会有较大的差距。

而民办营利园除了教职工诸方面开支之外,还有着营利的客观需求——也就是说,营利园的收费,将远远高于公办普惠园乃至民办普惠园——那么,这种营利也必然来源于孩子的园费,也必然要提供与高额园费相对应的服务。

这种高价服务如何体现,有无必要,是否价值相当,还是愿打愿挨,则是学前教育管理部门需要慎重考虑的。

排除经济因素的影响,家长对于孩子幼儿园的选择,和中小学特别是高中不同,就近原则将是被考虑的首要因素(为孩子上幼儿园直接附近买房的毕竟是少数),所以,各住宅小区的幼儿园建设,也应该配套进行(高价小区可以更多考虑民办营利园,低价小区乃至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应该考虑公办普惠园的配套)。

所以公办普惠园、民办普惠园、民办营利园的布局配套,一定要规划在先,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客观需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入园难的问题在解决的路上依然会持续存在,前期加大规模投入是最先应当考虑的,无力从经济层面做出选择的底层家庭的幼儿入园需求应该被优先考虑。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家长,你愿意自己家附近的幼儿园属于哪一种,又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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