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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关于大力新建幼托中心,把0-3岁入托率提高到50%意见的答复

2019-03-28 14:41:20.0



关于在全国大力新建幼托中心,取消户籍入学限制,把0-3岁入托率提高到50%并将幼儿教育列入义务教育的答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指出,要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解决好婴幼儿照护问题。


2016年,我委在10个城市就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向国务院报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建议:鼓励和支持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以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和临时托等多种形式,为家庭提供方便可及、安全放心、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托育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实际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举办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附:

参考人大杨菊华教授《理论基础、现实依据与改革思路: 中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研究》一文,卫健委(原卫计委)2016年在十城市就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情况开展的专题调研,得出的统计数据与部分结论如下:


1、至少有超过1/3的受访者有社会托育服务需求。


2、实际入托率很低,仅为5%在1万多个受访者中,以最宽口径计算,仅555个孩子有过社会服务的经历,入托率仅占5.55%。其中,进入托儿所的占1.17%,幼儿园托班占3.30%,家庭托儿户占0.42%,托育半天以上且不需家长陪同的早教机构占0.66%。


换言之,在有社会托育服务经历的孩子中,约六成是在幼儿园的托班(招收满2岁的孩子)。而这也与另一个数据相匹配: 在这些入托的孩子中, 1岁前入托的仅占3%; 1岁到2岁入托的占16.58%, 2岁到2岁半入托的 占31.53%,其余48.83%在孩子是在2岁半以后入托的,即80%的孩子在2岁后入托。



3、在入托孩子中,20.18%接受半日制服务,剩余4/5接受全日制服务;尽管调查也问到“其他”服务,但孩子接受其他服务的极少,且无关延时照料和临时托管。


4、家庭普遍希望接受公办的托育服务。愿将孩子送往公办机构的占76.03%,而愿将孩子送往民办机构的不到7%。



5、实际接受托育服务的孩子,接近80%在民办机构。在机构接受服务的孩子(N=555)中,在教育部门、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办的机构入托的比例全部加起来不到22%,在民办机构和家庭服务点接受服务的孩子占78%。


6、在有服务需求人群中,至少96%的城镇父母希望孩子1岁后入托,约3/4的希望在2岁后入托。


这些数字可为后续托育服务总量和结构的预测提供基础性数据。粗略地看,按全国年出生人口约1700-1800万、 略低于一半的孩子生于城镇、约1/3的婴幼儿(最低口径)有托育服务需求算,总量与存量相加,则最保守估计,目前城市地区最少约需800万个托位。若以一个机构(点)平均接受200个婴幼儿计算,需新建的托育机构(点)的数量是相当庞大的。


7、家庭希望托育机构离家越近越好。16.29%的女性希望服务机构建立在自己单位内或附近,1.48%的受访者希望机构建立在丈夫单位内或附近,对机构地点无所谓之人的仅占到 2.36%,而其余79.87%的受访者希望托育机构在居住社区内或邻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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