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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莫让“清华”泛滥,治标还需治本

2019-05-10 14:01:07.0

“你儿子在哪里上学”“清华幼儿园”“我们这也有个清华中学”。现实生活中,一听到“清华”二字,许多人便会将其与全国闻名的清华大学联系在一起,可事实却并非如此,近年来教育机构侵害商标引起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近日,因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清华幼儿园名称中含有“清华”字样,引起公众混淆,涉嫌商标侵权,被清华大学起诉。(5月9日 中国青年报)

其实,为“清华”索赔,清华大学并非首次。从聚阳公司因在其生产销售的热水机产品上标注了“清华王牌”“清华企业”等标识或字样,到被清华大学告上法庭最终赔偿50万。从汇译达国际翻译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站“清华北大家教中心”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构成侵权,到被清华大学告上法庭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为了维护“清华”权益,清华大学不得已走上“起诉之路”。

不只是“清华”有如此遭遇,“牛津”也曾是受害者,归根结底就是“驰名商标惹的祸”。据清华大学的民事诉讼状显示,“清华”早已被国家商标局和北京市高级法院判定为“驰名商标”。也就是说,“清华”为清华大学专属商标,任何人、任何企业不得随意侵权。

既然明知“清华”是驰名商标,有些企业竟然还敢“铤而走险”,无非就是“钻法律的空子”。其一,有些“受害”企业商标专属意识不强,维权意识薄弱。未能及时在工商部门进行商标登记,被他人非法侵权时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抑或是选择“忍气吞声”。其二,相关部门在“违法”企业注册商标登记的审批环节过程中“过于松懈”,也为商标纠纷埋下隐患。其三,违法成本低,一旦被起诉也不能让“违法”企业“伤筋动骨”,进一步助长了商标侵权的不良风气。

莫让“清华”泛滥,治标还需治本。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商标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违法成本,让敢于“盗窃”商标的企业“畏惧”“流汗”。另一方面,加大商标权的宣传力度,让企业“知商标”“懂商标”“会用商标”,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此外,相关部门也要在注册审批商标环节中严把关,强化监督力度,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的竞争。(作者:曲建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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